书名:知识产权法学
编号:106410
ISBN:9787300096452[十位:730009645X]
作者:李先波 蒋言斌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页数:473
定价:39.80 元
参考重量:0.56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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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知识产权法学》其内容包括:总论,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等。
* 图书目录 *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及法律特征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第二节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作用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第二编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四章著作权概述
第一节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著作权法概述
第五章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第三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第六章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著作权主体概述
第二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七章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著作人身权
第三节著作财产权
第四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第八章邻接权
第一节邻接权概述
第二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
第九章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
第一节著作权的利用
第二节著作权的限制
第十章著作权的管理
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
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
第三节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伯尔尼公约》
第二节《罗马公约》
第三节TRIPS协议对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保护
第三编专利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专利制度概述
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制度
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客体
第一节发明
第二节实用新型
第三节外观设计
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第十五章专利权的主体
第一节专利权主体的确定
第二节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第三节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四节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五节职务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六节外国人
第十六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一节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专利条件
第二节外观设计的专利条件
第十七章专利的申请、审查与批准
第一节专利的申请
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第十八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二节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三节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九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
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与终止
第二节专利权的无效
第二十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
第三节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
第四节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章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
第一节专利管理
第二节专利代理
第二十二章专利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巴黎公约》与TRIPS协议
第二节《专利合作条约》
第三节《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第四编商标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章商标概述
第一节商标的概念
第二节商标与相关标记
第三节商标的分类
第四节商标的功能
第二十四章商标法概述
第一节商标法的概念
第二节商标保护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我国商标法的宗旨与任务
第二十五章商标专用权
第一节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
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三节商标审查程序
第四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终止、续展与无效
第二十六章商标的利用
第一节商标利用的含义
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第二十七章注册商标争议
第一节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
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类型
第三节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
第四节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章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一节驰名商标的概念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三节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章商标管理
第一节商标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三节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第四节商标印制管理
第五节企业商标管理
第三十一章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
第一节商标代理
第二节商标评估
第三十二章商标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巴黎公约》与TRIPS协议对商标的保护
第二节《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第三节《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第五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十三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专门法的关系
第三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十四章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商业秘密的界定
第二节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四节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五节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后记
……
* 文章节选 *
第二节著作权的限制
尽管著作权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奖赏从而具有自然权利的意味,但著作权主要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权利,具有法定性。为了正确发挥著作权的作用,促进社会利益,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进行了诸多限制。对著作权的限制有些是由社会政策决定的,如满足社会对知识和信息的需要,有些是从广大公众的利益考虑,保障有关作品的利用和传播。这种限制的目的是平衡作者的利益、利用该作品的企业的利益以及广大公众的总体利益三者之间的公正或合理的妥协。①世界各国著作权法上对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有三种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制度。
一、合理使用
(一)合理使用的概念和性质
"合理使用"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称"fairuse"、"usedfairly"、"fairdeal-ing",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直接称为合理使用,而是称为"著作权的限制",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少数国家称为"自由使用"。所谓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合理使用制度经历了由判例法到成文法演变的过程,最早起源于英国1740年Gyles诉Wilcox的判例,现在已成为各国著作权法的一项普遍制度,合理使用的平衡精神的弘扬是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动因。②
关于合理使用的性质,国内学术界主要存在着三种学说:"权利限制"说、"侵权阻却"说和"使用者权利"说。③"权利限制"说和"侵权阻却"说是学术界的通说,也得到许多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的支持。这两种学说并无实质区别,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合理使用问题。合理使用制度是缓解著作权法给予作者一定期限的排他权的缺陷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调适著作权人利益、作品利用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的重要手段。
(二)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
合理使用的界定,是著作权法中最让人迷惑不解的问题之一。综合考察世
①德利娅利普希克:《著作权与邻接权》,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版,第166页。
②参见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页。
③参见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一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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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李先波,男,1963年生,湖南慈利人。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湖南省社科跨世纪"百人工程学者",湖南省首届't优秀青年法学家"。2004年美国乔治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法、民法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已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契约法论》、《知识经济时代4~iY,产权的国际国内保护》、《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国际民商法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主权、人权、国际组织》和(wro案例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英美合同解除制度研究》等专著9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全国高校报刊文摘》等转载。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多次获湖南省优秀社科著作奖。
蒋言斌,男,1965年生,湖北来凤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AIPPI会员,经济法学博士,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部长,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陪审员。长期从事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外国民商法》、《罗马法》等的教学研究,主持过2个国家课题、10个省部级课题。有《知识产权制度反思与法律调适》、《知识产权法》专著2部,主编《知识产权法》教材2部,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法律科学》等发表论文40多篇,参与《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起草、讨论、制定工作,对知识产权法的权利配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诊断预警、知识产权立体保护、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文化等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在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商贸厅、湖南省公安厅、岳麓区法院等主讲《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WTO下现代企业的战略经营》、(wTo下中国品牌全球化战略》、《公司法修改及其犯罪研究》等讲座30多场,在中南大学主讲了《国际赛场谁主沉浮--解读美国超级301条款》、《罗马十二表法的现代民商法解读》、《专利改变世界》等多场学术报告。
何炼红,女,1970年生,湖南韶山人。湖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和研究。现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近年来,独立主持完成知识产权领域省部级科研课题5项,公开出版了个人学术专著《工业版权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软科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篇。
王太平,男,1970年生,河北成安县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中华商标》等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原则:理论基础与具体构造》、《知识产权客体的理论范畴》两部。
雷鑫。男,1969年出生,湖南洞口人。法学硕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成果有:在全国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主编出版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等教材;主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等多项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曾平,男,1955年生,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所副教授,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我国首批专利代理人,从事律师职业20年。专业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方面成果:独立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课题十余项,发表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论文十余篇,完成教材1部。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