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证券发行与承销
编号:412804
ISBN:9787500599326[十位:7500599323]
作者:2007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06月
页数:344
定价:33.00 元
参考重量:0.35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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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证券发行与承销》主要内容包括: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基本内容及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体系与考点分析、自测题及参考答案、股份有限公司概述、基本内容及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体系与考点分析、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基本内容及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体系与考点分析等等。
* 图书目录 *
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第四章 公司融资
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第七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第八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第九章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十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十一章 外资股的发行
第十二章 公司收购与资产重组
* 文章节选 *
(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条件: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执业*书且符合下列要求,通过所任职的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所任职保荐人出具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36个月未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将其从名单中去除:被注销或者吊销执业*书;不具备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保荐人撤回推荐函;调离保荐人或其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业务资格
沪、深证券交易所都实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制度。公司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发行的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以及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申请恢复上市的,应当由保荐人推荐。
保荐人应当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名单,同时具有沪、深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恢复上市保荐人还应当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四)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
记账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凭证式国债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的储蓄网点,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规定国债承销团按照国债品种组建,包括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和其他国债承销团。
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40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0家,其中甲类成员不超过20家。
1.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承销团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 编辑推荐与评论 *
《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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